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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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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财物 挪用集体资金

慈溪通报五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房伟)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慈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昨日上午,慈溪通报五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山中队原中队长胡荣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胡荣德利用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渣土清运、回填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此外,胡荣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胡荣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白沙路街道河角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副董事长郑忠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8年年初,郑忠祥利用分管村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烟酒提货券,共计价值人民币78800元。此外,郑忠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郑忠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附海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原工作人员岑佰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6年至2018年,岑佰恩在附海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期间,利用从事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时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多名生猪养殖户送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8000元。2019年8月,岑佰恩被解除劳动合同,同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崇寿镇崇胜村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胡浩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间,胡浩利用担任崇寿镇崇胜村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该中心资金共计人民币8150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19年6月4日,胡浩在知悉崇寿镇政府即将对该中心进行财务审计后,将上述挪用的款项存入该中心账户。此外,胡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胡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周巷镇花墙门社区工作人员景文旦私存医保个人缴费款问题。2018年10月,周巷镇花墙门社区开展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收缴工作。11月8日,该社区出纳景文旦擅自将收到的医保个人缴费款人民币210000元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直至11月21日被周巷镇小微权力清单工作检查组发现后才将上述款项及利息交入该社区集体账户。2019年5月,景文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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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