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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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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路边“顺”走一辆汽车

不但没动车内2000多元现金还自掏腰包加汽油、换机油
这是为啥?

这就是郑某偷开走的红色汽车

    

    想开车过过瘾,奈何囊中羞涩,心痒难耐的郑某索性从路边“顺”走一辆没上锁的汽车,连日来到多个城市兜风。可还没等他把车归还到原处,警察上门了。12月3日,余姚警方跟记者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车门没锁,钥匙还插在车上 路过小伙心痒难耐,开车就走

    事情要从11月12日说起。当晚9点多,市民任先生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河姆渡镇翁方村的一辆红色轿车不翼而飞。

    “我当天晚上6点多把车子停在村里,然后去朋友家。这辆车开了10多年,感觉也不值什么钱,没人会惦记,临走时就没锁车,也没拔钥匙,结果等我要回家时,车不见了。”

    接警后,河姆渡派出所马上展开调查。监控画面上可以清晰看到,当晚7点多,一名男子将任先生的汽车开走。

    经过多日追踪,民警发现该车出现在宁波海曙区集士港镇,可当赶到现场时,不见嫌疑人踪迹。原来,对方已经回到了河姆渡镇。11月18日,民警在翁方村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抓获。

    经查,嫌疑人姓郑,今年23岁,原先在一家快递公司工作,目前处于无业状态。经审讯,他交代了自己偷开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小伙“只想过过驾驶瘾”

    车内现金分文未动

    郑某说,当天晚上他正好出门闲逛,在出租房附近发现这辆没上锁的红色汽车,打开车门一看,车钥匙居然还挂着。“我没驾驶证,也没钱买汽车,但每次看到路上的车就心痒,总想摸摸方向盘。”

    这个念头让他走上歪路,当下他就钻进驾驶座,一脚油门把车开走。接下来的3日,他过上了愉悦的“有车族”生活,先是开车到绍兴上虞,后又上高速去了慈溪、嘉兴。这一路,他白天开车兜风,晚上就在车里过夜。

    记者了解到,任先生放在车内的2000多元现金,郑某分文不取。不求财,只为满足驾驶欲望的他甚至自己掏了几百元给汽车加油,甚至换了机油。

    11月15日,“自驾游”归来的他本打算把汽车归还到原处,可当行驶到海曙区集士港镇时,汽车仪表盘上有一个指示灯不停闪烁。担心车子出了故障,他只好弃车离开,自己坐公交车回到河姆渡镇。

    偷开他人机动车

    被行政拘留10日

    警方调查发现,这并不是郑某第一次“偷车”。经查,今年10月份,他就因偷开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余姚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偷开他人机动车,应受到怎样的处罚?民警解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最终,郑某也为自己的任性妄为付出代价,被处以相应处罚。

    日前,任先生将一面“破案神速、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派出所,向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同时也表示会吸取教训,不再掉以轻心。

    记者 陈烨 通讯员 牛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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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