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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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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醉驾教练车!

不但被追究刑事责任 “饭碗”也彻底砸了

    本报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高志成) 对醉驾司机来说,最怕的一定是上路遇到交警,这不,马某就“中招”了。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是一名从教十多年的驾校教练,平日里反复给学员灌输安全教育,自己却完全没有遵守。而他的任性妄为,也终结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12月8日晚上,海曙交警酒驾整治小组在夏禹路与环城西路路口附近设卡夜查酒驾违法行为。22时17分左右,一辆黑色教练车辆从远处驶来,进入民警视线范围。驾驶员脸色通红,神情有些慌张,摇下车窗时,飘出一股浓重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他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6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即将其带到医院进行血检。

    经核查,驾驶员姓马,今年40岁,在宁波一家驾校任教练已有十多年。据交代,当天他把教练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后去参加饭局,中午喝了两瓶劲酒,晚上又喝了四五瓶啤酒。

    席散后,马某又跟朋友一道去喝茶,随后骑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回家。可刚到家门口,他突然想起第二天要送孩子上学,为了不让孩子坐电动自行车受冻,他决定还是去把汽车开回来。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事实上,马某受到的处罚远远比这更严重。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法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除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五年”被拉长至“十年”。而且,即便重新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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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