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昨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19年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宁波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继续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14个辖区PM2.5首次全部达标,均低于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二级标准。去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7%,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1%,全年无重污染天气。 需要指出的是,臭氧已经成为首要污染物,去年全年超标天数为32天,占总污染天数的68.1%。 2019年,宁波市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5%;PM10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按PM2.5平均浓度排名,2019年宁波市在全省11个地市中排名第5。 从全大市范围来看,2019年,江北区、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的PM2.5平均浓度首次达到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这也是全市14个辖区首次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2019年,宁波市14个辖区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在77.3%至95.1%之间,平均为86.7%;其中,优天数比例为31.8%,良天数比例为54.9%。14个辖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3个辖区分别是象山县、大榭开发区和宁海县,相对较差的3个辖区分别是慈溪市、余姚市和江北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96~4.04,最低象山县为2.96,最高慈溪市为4.04,平均为3.65。 虽然全大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低于国家二级标准,但部分区域臭氧浓度超标,14个辖区中9个辖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标国家二级标准,分别为海曙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区、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和大榭开发区,其余均未达标。 从季节上看,臭氧污染集中在春末至秋初气温较高的季节。记者注意到,去年5月和8月,我市分别有9天和8天臭氧超标,基本为轻度污染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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