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全力打好疫情防控硬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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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0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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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热议

    疫情当前,对“使坏作恶”者当严惩不贷

    史洪举

    据青海省公安部门通报,西宁市湟中县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返回西宁后,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月1日新华社

    在抗击疫情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的情势下,“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成了很多地方疫情防控的双线作业任务。而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居家隔离”的要求,不仅是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更是每个人的法律义务。因而,对刻意隐瞒行程和症状,主动接触人群的“使坏作恶”者,就该施加最严厉的打击,既让作恶者承担应有责任,也能发挥警示作用,让更多人认识到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在举国关注疫情,专家和媒体反复宣传防范疫情“攻略”的情势下,绝大多数人能够自觉配合相关部门所采取的隔离、不集聚、不外出等防控措施。但遗憾的是,总是有个别人视规则为无物,根本不把特殊时期的防控措施放到心上,甚至刻意突破防线。可以说,这些人既有着微妙的侥幸心理,又有着对疫情严峻形势的麻木不仁,还有着“传染他人”的坏。毫不客气地说,西宁市这名被刑事立案的当事人,就是典型的既蠢又坏,理当受到严惩。

    根据有关规定,对此类拒不配合隔离的人员,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在被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过程中,如果以暴力、威胁、辱骂等方式抗拒强制隔离的,则可能构成妨害公务行为或妨害公务罪。进而言之,那些明知或应知自己患有传染疾病却拒不配合隔离又主动接触人群的“害群之马”,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任何人都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安排部署的防控措施。这既是对规则和权利的尊重,也是对众多一线抗击疫情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的尊重,又是对自己的负责。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拒绝隔离者比疫情更可怕,其无疑是防控疫情战线的恶意破坏者,极易让众人的防控努力功亏一篑。因而,在特殊时期对此类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既正当又必要。也只有严惩此类行为,方能让作恶使坏者付出代价,并警示人们遵守各种防控措施,不给防控疫情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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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