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严瑾 通讯员 张忠) 2月3日上午,宁波市贸促会为宁波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签发了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该公司专业生产照明灯具,该批货出货目的地为法国,共725件,货款约3万美元。据悉,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所有申请都在网上完成,目前该份证书已通过快递寄给企业。另有两份即将出具,还有许多企业正在咨询中。 自疫情发生以来,宁波市贸促会一直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早在1月28日就发出通知,告知广大外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并及时建议企业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首先企业对订单和客户进行详细梳理,清楚哪些订单可能无法履行;其次积极坦诚地与客户沟通,取得客户理解和支持;最后在前述沟通无效时,企业可通过宁波市贸促会,获得“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进一步做好与客户沟通、交涉,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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