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任社) 2月18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用工的13条办法,确保企业员工“召得回、引得进、留得住”。 2月底前,我市将免费举办线上招聘55场,推出岗位需求13万个。 疫情期间,通过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网站线上招聘来甬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按照浙江省内宁波大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8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发动1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和亟需履行国际大型订单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等五类重点企业,提供免费的短期劳动力供需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余缺调剂优势,为企业用工阶段性需求和全面恢复生产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组织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各类招工活动。 通知明确,向我市企业输送员工50人及以上并就业超过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助,每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最高1000元奖励企业。 对受疫情防控影响不能返岗的农民工,指导企业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按规定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在停工半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领取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培训课时长度,实行分阶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的95%,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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