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战疫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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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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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抗疫医生家中猝死不算工伤? 如此死抠条文难免寒了人心

    陈广江

    2月13日6时许,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文雄在家中猝死。由于刘文雄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2月20日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目前,刘文雄家属决定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月26日《新京报》

    在全民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在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的语境下,一纸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引发不小争议,一些网友直呼工伤认定“太机械”“太寒心”。

    刘文雄家人提供的一份《医生每日就诊量》统计表显示,刘文雄在1月12日至2月12日共接诊患者3181人,其间休息了两天,另有一天因胸痛去医院做检查。家人称,刘文雄下班后,几乎每天都有人打电话问诊,“晚上10点、早上6点都有,有时候还没起床,电话就过来了。”

    人社局的决定书和刘文雄家人的说法,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抗疫期间,刘文雄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下班后在家里也可能处于工作状态,其猝死与任务重、压力大、休息少等因素有关。医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诊断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但种种迹象显示,刘文雄或死于过劳。

    那么,刘文雄家中猝死该不该认定工伤?从《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三部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看,刘文雄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非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不予认定工伤于法有据,符合相关条款的具体规定。

    但从立法精神和本意看,不予认定工伤有“机械执法”之嫌。工伤,顾名思义,即职工因工作而伤亡。是否认定工伤,关键不是抠条文,而是要看伤亡与工作的相关性,只要与工作直接相关或关系很大,就应认定工伤。如果和工作无关,即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也不应认定工伤。

    具体说,抗击疫情期间,医护人员严重不足,刘文雄为工作尽职尽责、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早已不限于8小时和医院,结果发生了谁也不愿看到的悲剧,理应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不会损伤制度的刚性,还更彰显制度的温暖。若死抠条文,难免寒了最美“逆行者”的心,伤了大众的心。

    事实上,看到仙桃市人社局的决定书,会让人产生“违和感”,决定书不吝笔墨,介绍了刘文雄在防疫一线的动人事迹和奉献精神,但结尾“画风”一变:不予认定工伤。仙桃市人社局或许有苦衷,但这不是推卸责任、“踢皮球”的借口,该担当的时候就要担当,该为医护人员撑腰的时候就要理直气壮为医护人员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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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