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伟)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市如何贯彻落实这一决定呢?2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陈德良接受了记者采访。 陈德良表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都应当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照决定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要求进行明确。 据了解,目前国务院正在依据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细化落实决定的各项要求。陈德良介绍,我市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相关动态,并结合我市实际,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法律和决定落到实处。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在根据决定和有关法律的要求,研究制定执法检查方案。之后将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并要求政府向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力度。 陈德良表示,决定的实施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此外,革除吃“野味”的陋习,也要在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上“革命”。希望广大市民都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理念,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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