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定向捐赠的物资,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捐赠税收政策,可享受税收减免,请保管好相关凭证,以便留存备查。感谢贵司的付出与努力!”日前,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滟收到了一条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大榭开发区税务局通过“税企通”短信平台发送的温馨提醒。 根据政策,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帮助爱心企业“轻装上阵”,大榭开发区税务局推出了这项“点对点”服务举措,依托区域税收共治的协作机制,与慈善、民政等部门加强企业、个人捐赠等信息的共享,通过筛查、分类,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重点,跟进实施专人对接服务,并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税企QQ群等渠道向企业提供相应政策。 收到信息后,于滟详细咨询了解税收政策及申报享受事项,与其对接的是大榭税务局所得税科科长傅海燕。“贵公司捐赠的价值200余万元的物资,预计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全额扣除、增值税免征等税收减免近80万元。”傅海燕将初步测算数据告诉了对方,并针对备查资料收集、财务核算方式等细节问题进一步深入辅导。 记者 周静 通讯员 李伽璇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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