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廖鑫 王挺) 记者昨天从镇海区住建局获悉,该区外来务工人员今年可申请公租房,限额1000户,实物房源小区为东邑阳光小区和古塘阳光小区,月租金分别为12.8元/平方米和12.3元/平方米。申请实物配租的,免收租金两个月;申请领取租赁补贴的,增发两个月补贴额。 《镇海区2020年度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对申请人(家庭)的相应条件作出明确规定,比如住房情况必须满足:在市区范围内(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无房(含无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申报日止,三年内出售、赠予、转让或被征收(拆迁)等自有住房的,原住房面积应计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已享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限价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据了解,镇海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将对申请人员按量化积分的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前1000位人员名单,如出现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则根据申请人在镇海区的居住年限、社会保险、文化程度等综合情况,确定最终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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