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三江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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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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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馆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战“疫” 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

段塘街道护卫队深夜护送隔离人员。(海曙区档案馆提供)

快递哥。(徐之 摄)

▲隔离病区护士的微博日志。

(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提供)

机关干部连夜帮助企业配送蔬菜。

(市直机关工委提供)

为确保乘客健康出行,服务人员对运营车站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宁波轨道交通提供)

▲宁波八行文化陈列馆馆长史云彪的书法。

    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开创明天的钥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真实记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宁波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宁波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特别是记录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卫生、公安等工作人员,以及坚守岗位的公交、出租车司机、外卖小哥、超市服务人员等普通人相关资料、“抗疫日记”、“请战书”、实物等。

    2、反映宁波市人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共克时艰、奉献互助、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组织防控活动的情况,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3、反映宁波全力援助湖北的相关资料,在援助湖北抗击疫情中涌现的英雄人物、感人事迹及疫区亲历者视角下的真实故事,包括日记笔记、文学作品、照片、音视频等资料。

    4、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及突出事例、创新做法的相关资料,以及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音视频等。

    5、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歌曲等艺术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方面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7、各类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各类通行证样张等。

    8、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电子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宁波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PS等二次创作、加工,保持真实性、有效性,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内容、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三、征集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

    2、档案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况,以颁发捐赠证书等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四、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专项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宁波市档案馆。

    联系人:宁波市档案馆征集编研处 童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5498

    18069225153

    专项征集邮箱:nbdazj@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69号

    邮编:3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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