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读宁波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出2000万元旅游消费券!

象山出台六项措施提振疫后旅游业

风景秀丽的象山檀头山岛。记者 鲁威 摄

    本报讯(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沈宁) “推出2000万元旅游消费券!”这是昨天出台的《象山县旅游市场疫后提振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的一条。为深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旅游行业共克时艰、渡过难关,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象山县第一时间作出了回应。

    疫情结束后,旅游目的地引客将出大招。《措施》显示,象山将以政府200万元旅游消费券为牵引,整合当地酒店、景区资源,线上推出1万套总价值2000万元的“住酒店送门票”旅游消费券,吸引自驾游、自助游游客前来。届时,能够积极收客的酒店、民宿也将有望喜获“大红包”。

    根据《措施》,象山县内旅游企业在4-6月间自主开展各类旅游营销活动的,按照旅游营销经费支出额度,给予每家旅游企业50%的补助,每家补助最高5万元;鼓励企业开展联合营销(2家景区以上),对联合营销的补助最高可达8万元。

    同时,“对设计开发康养、研学、运动旅游等线路产品(3天2晚以上)并取得积极成效的,给予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补助金额按20元/人次计算(单家企业、单个线路产品组织人数300人以上起算,时间为4-6月份)。”《措施》对此进行了明确。

    就全市范围来看,宁波市已于今年2月出台十条实施细则,包括50亿元专项信贷,设立纾困资金等举措。对此,象山县旅发中心将联合该县信用联社推出存量贷款免息3个月、新增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等金融支持政策,“争取用好市文旅局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50亿元疫情专项信贷及相关贴息政策。”相关负责人说。同时对接发改、经信、财政、国资、人社等部门及时为企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劳资支持政策。

    据文化旅游部2月5日印发的相关通知,决定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的范围为全国已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是现有缴纳额的80%。“对2019年度旅游宣传营销、旅游企业品质化发展、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奖励补助政策抓紧审核,力争在2020年5月底前兑现给企业。对依法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按国家规定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这也是象山相关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