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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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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口罩相关消费 投诉集中

    疫情期间,口罩成为最受关注的消费品。记者采访注意到,近期,因少数商家坐地起价,或产品过期,或以次充好、夸大宣传,与口罩相关的消费投诉已经成为最大的投诉热点。

    正在出售的口罩竟已过期6年

    日前,有消费者向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石浦某电脑经营部在销售过期口罩,你们快去查查!”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看到店内的货架上放着两堆口罩,其中一堆用普通塑料袋盛装,另外一堆没有任何包装。

    执法人员发现在货架旁摆放着口罩的外包装盒,盒上无中文标签,印有英文和一些数字编码等内容,可翻译为“一次性外科口罩,生产日期:2009年7月,有效期:2014年6月”,现已过期近6年。

    经询问,该电脑店经营者的妻子吕某称,这批口罩是其从微商处以0.5元/只的价格购进,除去自用和送人,剩余的以1元/只左右的价格放在店里对外销售。根据顾客需要的数量,其用普通塑料袋分装口罩,拆封后的部分口罩直接堆放在货架上。

    由于吕某在购进口罩时未查看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也未查验口罩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重要信息,现场还无法提供口罩的合格证明,她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扣押店内剩余口罩,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2月底,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反映,称其在注册地为该局辖区的某淘宝店网购“医用级品质口罩”,但实际到货后,发现为普通口罩,店方还拒绝退货退款。执法人员赴该电商办公场所现场核查,发现该电商仓库内存放着湖北仙桃某无纺布制品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防护口罩”三种,外包装醒目标示“日用防护”“防花粉、防粉尘”。经查明,该电商从未经营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但在淘宝店铺网页上,在该普通防护口罩样品照片下方用黑体大字显著标示“医用级品质”内容,夸大了口罩的性能,作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

    上述两起投诉,只是众多与口罩相关消费投诉中的两个。记者在12345热线后台(目前12315也已经并入该热线,可以同时拨打,自动转接)了解到,从1月底到3月初,有关口罩的投诉有2868条,可以说是近期的投诉热点。

    记者梳理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价格问题。不少消费者反映,平时买口罩不到一元钱一个,现在普遍涨价了,对此他们表示不满。二是质量问题,有些药店出售的口罩,做工和款式存在问题,不符合相关要求。还有消费者投诉网购的口罩没有相关标识,对于是否能防病毒存在疑问。

    据记者了解,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于防疫物资物价的监控,严厉打击趁机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

    消费者要谨慎选择购买渠道

    记者了解到,很多人通过网络来购买口罩。网购平台的口罩在疫情发生初期就基本卖断货,50只装30多元的一次性口罩,虽然在平台上有显示,但往往无货,“难产”情况较为普遍。买了之后等不到货,又退款重新找货源的比比皆是。

    在实体药店无货、电商平台断货的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转向海外、微商代购。虽然海外代购货源相对充足,但不足的是从国外发货,物流时间长,往往需十几二十天才能到。有些黑心微商还趁机空手套白狼,销售假冒口罩和二手口罩,无法想象这些假口罩在流入市场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市民要谨慎选择相关渠道购买口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医用口罩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外包装上均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并会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请市民采购时注意鉴别。如果遇到来历不明或明显超过市场正常价格的口罩,请及时拨打12345或者12315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詹卿镱 王梦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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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