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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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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新政实施首日

8.3万户企业获减免3.1亿元

    本报讯(记者 周静 通讯员 永轩) “根据最新政策,阶段性免征你们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并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如仍有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3月10日,浙江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公司负责人张频接到了来自税务部门的政策速递热线,这简直是“意外惊喜”。

    外企德科是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拥有员工6506人。因此次疫情,很多外地员工无法顺利返工,造成企业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公司的资金流一下子捉襟见肘,“2月份我们已经办理了社保费缓缴1500余万元,今天又来了近900万元‘真金白银’的社保费减免,资金流一下子活了起来,实在是太给力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决策部署,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全力支持复工复产,近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市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外企德科也由此成为新政实施首日第一时间“尝到甜头”的企业。

    据了解,宁波市税务部门着力强化部门协作,运用大数据精准定位扶持企业,通过信息化定点推送惠企政策。同时,全时段、全方位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做到“数据网上跑、企业免申请”。缴费企业只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对减免后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数据核实无误后,点击一下确认即可享受社保费阶段性减免。

    截至3月10日下午5点,宁波市税务部门已为8.3万户企业减免各项社保费款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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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