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规定,为严格落实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差异化防控、精准化施策要求,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对市三区墓园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鄞州区墓园道路交通管制要求 (一)五乡、东吴范围:禁止机动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持通行证的内部单位和居民、“进穴”车辆,以及4月4日至6日对2019年以来去世入葬的新墓实行预约祭扫车辆除外,下同)由329国道、江五线、石龙线等进入五乡宝幢公墓。禁止机动车由宝瞻公路进入五乡太白路沙堰公墓。禁止机动车由东吴镇南路进入东吴中岙公墓。禁止机动车由韩天线进入天童公墓(宝瞻公路至东吴画龙村双向禁行)。 (二)瞻岐、咸祥、塘溪范围:禁止机动车由215省道进入咸祥、塘溪公墓。禁止机动车由穿咸线进入瞻岐公墓。禁止机动车由横邹线进入塘溪公墓。禁止机动车由管大线进入塘溪公墓。 (三)姜山、云龙、横溪范围:禁止机动车由云顿公路(徐王路)进入小梅公墓、顿岙公墓。禁止机动车由宁裘线进入云龙太平桥公墓。禁止机动车由鄞城大道进入横溪丁湾公墓。禁止机动车由横邹线进入横溪公墓。禁止机动车由奉钱线进入横溪择阳寺、河头等公墓。禁止机动车由奉钱线进入云龙罗池庙公墓。禁止机动车由奉钱线进入姜山山西村公墓、上游公墓、季家埠公墓、大桥头公墓。 二、海曙区墓园道路交通管制要求 (一)集士港范围:禁止机动车由栎高线广泽路口、栎高线西山公路口进入山下庄公墓。禁止机动车由栎高线童深公路口、汇士路银山公路口进入深溪、紫果、国木场公墓。 (二)古林范围:禁止机动车由段梅线(横古线—鄞横线)进入湖汇山公墓。 (三)鄞江范围:禁止机动车由荷梁线进入石臼庙公墓、芝山公墓、章水烈士陵园。禁止机动车由横鄞线进入芝山公墓、建岙公墓、柴家公墓。 (四)横街范围:禁止机动车由鄞横线(鲁岙路口—鄞县大道)、鄞县大道(鄞横线—林凤路)进入西山公墓、鲁岙公墓。 三、江北区墓园道路交通管制要求 (一)慈城范围:禁止机动车由勤黄线、环湖路进入黄夹岙公墓、慈湖公墓。禁止机动车由骆慈公路进入东山公墓。禁止机动车由G228国道进入虹星村公墓。 (二)洪塘范围:禁止机动车由319省道进入白鹤山公墓。禁止机动车由金山路380弄道路延伸段进入白米湾公墓。 (三)庄桥范围:禁止机动车由黄保线进入灵山公墓。 四、预约规定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2020年清明期间现场祭扫预约方式的通告》规定,4月4日至6日,对2019年以来去世入葬的新墓,可向所在公墓单位进行预约祭扫,同时需提供祭扫车辆号牌等信息,每墓仅限一车,具体预约祭扫方式详见民政部门公告。预约祭扫车辆可凭预约成功短信在约定时间内按规定线路通行,有序停放。 五、通行证申领 市三区墓区管制道路沿线单位和居民、“进穴”车辆有通行需求的,请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相关证明材料,至属地公安交警中队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线路通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现场交通管理实际,视情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请驾驶人服从管理,文明驾驶。对违反规定在管制道路通行的,依法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和处罚。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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