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2020年度宁波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申报办法通知,对于宁波软件行业的培育力度再次升级,最高可奖励1500万元。 2018年9月,宁波正式宣布开始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进一步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有个“硬杠杠”,就是年软件产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宁波的目标,是在2020年达到这个门槛,因此今年是宁波软件“创城”的关键之年。正因如此,今年的软件培育政策力度再次升级。 市级奖励政策主要有6大块。 第一块是落户(设立)软件企业奖励。其中对“全球500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甬设立的注册资金首次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软件企业及研发机构,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且2019年10月-12月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达到100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5%奖励其在甬公司(机构),最高奖励1500万元。 第二块是高成长软件企业奖励。对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实际缴纳两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长率均在15%(含)以上且两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实缴在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分档奖励。 第三块是收入上规模奖励。对2019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非嵌入式软件企业,或2019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嵌入式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新达到以往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三档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第四块是引进资本奖励。对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甬设立的创新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获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专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2019年度内到位的股权融资,满足累计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投入存续期一年(含)以上且截止申报之日仍未撤资的。给予不高于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第五块是研发投入奖励。对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6%且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的软件企业。对其研发投入超过6%以上的部分给予不高于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块是企业(项目)资质及荣誉奖励。对2019年度内入围全国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独角兽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对经市经信局推荐申报并获创2019年度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项目”,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的企业,国家级项目按不超过资助金额的50%给予追加补助,单一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记者 乐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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