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2020年4月1日起,宁波市开通门诊特殊病种在省内的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医保服务。 4月8日,长期居住在杭州的宁波市退休人员张女士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门诊就医时,配取了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物吉非替尼,医疗费共1656元。她使用医保卡结算了这笔医疗费,享受宁波市的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后,个人只支付了74.93元!而4月1日之前,张女士每次配取这个药品时,需要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去医保服务窗口进行零星报销。 2011年以来,随着省内异地就医,跨省住院就医以及长三角地区普通门诊就医直接结算的逐步开通,我市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结算金额逐年增长。截至2020年3月底,宁波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203.2万人次,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享受到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为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解决我市异地就医全病种直接结算的最后一个难点、堵点。市医保部门会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克服各种困难,于4月1日起,正式开通省内异地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经过事先备案后到浙江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时,恶性肿瘤化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也可以持医保卡直接刷卡结算。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徐铭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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