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一 民国九年 四明银行 一元券 |
|
图二 民国九年 四明银行 一元券样本 |
|
图三 民国九年 财政部印制局版 上海四明银行 一元券 |
|
图四 上海四明银行 一元券老假票 |
|
图五 民国十四年 德国版四明银行 一元券 |
王天杨 四明商业储蓄银行,简称四明银行,成立于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十六日(1908年9月11日),是我国创立较早的民族资本大银行之一,由宁波帮人士袁鎏、周晋镳、陈薰、虞洽卿、李云书、孙衡甫等人发起创立。股本定额规银150万两。 四明银行经清政府度支部批准,于宣统元年(1909)开始发行纸币,至1934年止,约共印刷过22种券①。从现存的实物看(详见表一),晚清时期票面上印制时间为“大清宣统元年春壬正月谷旦”,即公元1909年1月22日。由上海集成图书公司和上海商务印刷馆印制的洋票,沿用至民国初年,行名皆为“上海四明银行”。 民国九年、十四年、廿二年、廿三年等由美国钞票公司、德国钞票公司、英国华德路公司印制的各版纸币,行名均为“四明银行”,而民国十年(1921)由财政部印制局印制的纸币,行名却一反常态地用了晚清时期常用的“上海四明银行”。印制纸币是非常严肃的事情,行名的确定自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如此独特的行名,预示着这版纸币,必然有着特殊的遭遇。 1920年4月,四明银行便向财政部提出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150万张民国九年版银元券的申请,12月财政部币制局批复允准。其实在财政部批复之前,四明银行已就有关订印纸币事宜与美国钞票公司达成了协议,美国钞票公司于1922年12月将印好的纸币运到了上海,四明银行于1923年1月、5月先后两次从海关提取运回②。根据1923年2月四明银行报送财政部币制局的材料可知,当时四明银行向财政部提出向美国钞票公司订印的银元券总额为526万元,其中一元80万张、80万元,五元券57.2万张、286万元,十元券12万张、120万元,五十元8千张、40万元②。但在美国钞票公司印制的民国九年版银元券中,现存实物仅见五元、十元、五十元券,一元券未发现。在四明银行自己编制的《四明银行种类数额表》中也没有关于一元券的记载。这足以说明美钞公司没有印制过一元券,或者印制之后销毁了。 现存实物中的民国九年版的四明银行一元(图一),没有印制单位,目前争议很大。此券中有“CP”暗记,上海博物馆周详先生认为,此券的印制单位应该是上海商务印书馆。但是这么好的印刷质量,如果是国产的,真的让人无法相信。按照当时国内的印刷技术,根本无法达到这么高的印刷质量。也有学者认为是美钞公司印制,因为美钞公司有跟五元、十元、五十元券一起的一元券的票样,完全一致(图二),这似乎说明此券的钞版是美国钞票公司制作的。但是,上文中提及的美钞公司和四明银行的材料中都明确了,美钞公司没有印制过此一元券。那么笔者认为最有可能是,德国钞票公司用美钞公司制作的钞版印刷了少量的民国九年版一元券。一是美钞公司制作钞版,给其他公司印刷,在四明银行清代的票券中,都是这么做的。二是在下一版也就是民国十四年版的印制中,四明银行由于印刷费用的问题,与美钞公司解约,改由印费相对低廉的德国印钞公司承印。这说明四明银行与德国钞票公司的关系非同一般。在大量印刷之前,利用现成的钞版,让德国钞票公司试印一部分纸币的可能性很大。真正的答案,只能等到更多的相关档案发现和公开,才能解开谜团。 不论是哪个印制单位印制的民国九年版一元券,印刷数量都非常少,不能满足四明银行的需要。在储建国先生主编的《宁波帮与中国近代银行》中提到:1920年9月第二次印刷银元兑换券,面值为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四种,其中后三种由美国钞票公司承印,而一元券则未印厂名。一元券除纸质脆硬、易于折损外,还出现了假票。后来委托财政部印刷局印制一元券,以继续流通市场。在(民国)十一年书字第102号的币制局公函中,有这样的内容:“迳启者,前聚呈称从前所发上海通用钞票纸张损坏,拟向美国钞票公司另印新票,以资收换。嗣因美国钞票公司印费太贵,又将一百万张悉数改由财政部印刷局印制(图三),订立合同,先后呈报本局备案。” 由此就出现了民国时期独特的民国十年版财政部印制局印制的上海四明银行纸币。晚清时期的四明银行,由国内的印刷公司印制,抬头皆用上海四明银行,财政部印制局印制的一元券也采用上海四明银行,也许是一种传统,抑或是在国外印钞公司垄断商业银行纸币印刷市场的情况下,财政部印制局以独特的方式展示着自己的优势。 笔者认为:四明银行嫌印费昂贵,一元券改由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四明银行通过这样的方式,大大增加了纸币的发行数量。现存美国钞票公司档案记录:1922年2月,美国钞票公司印制五元券88万张、十元券60万张、五十元券2万张,总数为150万张。也就是在不改变总印张数的情况下,美国钞票公司实际印制了五元券440万元、十元券600万元、五十元券100万元,总额达到了1140万元。加上财政部印制局印制的1元券100万张、100万元,远远超出1923年2月四明银行呈报币制局的印制总数500万元的限额。 对于银行而言,发行业务既是银行资金来源途径之一,也是银行获取高额利润的一个重要手段③。发行纸币具有非常严格的规定,除向主管单位财政部币制局缴纳相当数量的保证金(现金、债券、股票、房产等)外,与印制单位订立合同也需要备案和获得批准。四明银行通过上面的方式,瞒报财政部币制局,使自己拥有了更多的纸币发行量,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财政部印制局印刷的上海四明银行一元券,代表了当时国内的最高水平,但是假票(图四)泛滥,表明与当时国外先进的印钞公司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在下一版(民国十四年)的四明银行纸币印制时,四明银行解除了与美国钞票公司的合同,改由德国钞票公司印制(图五)。 参考书目 ①储建国《宁波帮与中国近代银行》,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第22页。 ②周祥《近现代史与文物研究》中的《四明银行纸币印制与暗记》,2000年3月,第110页。 ③宋建江、储建国、程红《浙商与中国近代银行》,杭州出版社2014年12月第一版,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