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新增了感冒须戴口罩、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等内容,自6月1日起施行。 而正在举行的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宁波日报报网经济新闻部副主任易鹤也提出了将“流感须戴口罩”列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建议。 易鹤说,科学佩戴口罩,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既有利于保护个人,又有益于公众健康。有数据表明,医用外科口罩可以阻挡70%的细菌,N95口罩可以阻挡95%的细菌。因此,戴口罩是预防病毒传播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防控手段之一。 目前,为了巩固防疫成果,培养市民的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中特地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 其中,在第十六条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传染病患者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内容。此外,还增加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遇有突发事件时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该二审稿提出,实施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被访市民表示,科学佩戴口罩,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身边人的负责。这不是‘愿不愿意’‘习不习惯’的问题,而是每个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易鹤表示。 他认为,当前,宁波正在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宁波已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正在冲刺“六连冠”,更应该在城市文明行为养成上领跑。 因此,他建议宁波也参照北京的做法,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修订,增加关于“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更好地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推进宁波文明城市建设。记者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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