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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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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驾,并非醉驾 为何要拘留?

原来,这和他驾驶的车辆有关

    本报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杨萌萌) 日前,鄞州一网约车司机中午喝了几两白酒,小憩到傍晚感觉酒劲已过,就驾车上路,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拦下。一测,他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因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他不但要被记分、罚款,还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事发4月27日晚上,鄞州交警大队盛垫中队组织警力对辖区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晚7点15分,在盛莫路盛垫桥北侧,民警在对一名驾驶白色丰田轿车的司机进行酒驾快测时,手中的酒精测试仪显示“有酒精”。民警要求司机靠边停车,随后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58mg/100ml,超过酒驾临界值2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悉,该司机姓陈,今年32岁。当民警对陈某的行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行驶证上“使用性质”一栏中显示车辆为“预约出租客运”,属于营运车辆,原来陈某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

    据他说,当天中午在家喝了一小杯白酒,睡到傍晚才起来,感觉一点事都没有了,才又出门接单。

    由于陈某涉嫌酒驾,民警将其带回单位进一步处理。当民警告知他,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申领,并将被处行政拘留15日以及罚款5000元的处罚时,他大吃一惊。

    “我只是酒驾,又不是醉驾,咋还要拘留、吊销驾驶证?酒驾不是记12分,罚款2000元吗?”

    “你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相比普通私家车辆,酒驾处罚要重得多,这一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为此,民警耐心给他解释了相关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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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