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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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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民政工作发展意见,亮点不少

宁波户籍居民婚姻登记可在全城通办

    本报讯(记者 滕华 通讯员 梅薇)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2022年为时间节点,明确了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主要指标,其中低保标准、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每万人拥有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数等指标高于全省目标。

    《实施意见》分8个部分,共32条,提出了全面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工作格局,推动宁波在全省打造精准保障标杆区、和谐自治标杆区、幸福颐养标杆区、暖心服务标杆区中持续走在前列。其中,亮点举措不少。

    在关爱困难群众方面,制度有创新。提出统筹推进低保、特困、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推动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救助内容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基本生活帮扶服务延伸。

    此外,救助标准有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全市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50%确定,还将推动低收入农户和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双线合一”。

    在关爱老人幸福方面,针对老龄化进程,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基本养老、服务质量、产业发展等方面多向发力。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提出到2022年,每个街道(镇乡)至少建设1个集全托与日托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照料中心;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开展对失能、残疾、高龄等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计划。

    为满足社会最基本、最迫切的养老需求,提出加强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机构建设,到2022年,市、县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失智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6%,以失能(失智)老人和高龄老人为重点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助制度。

    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继续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培育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志愿者、慈善公益等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活力。在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方面,提出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推进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2020-2021年,全市每年新建或改造提升200个左右村级活动场所。

    在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方面,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地名管理等事务的服务水平。《实施意见》提出:深化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服务和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实行宁波户籍居民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探索推行离婚登记预约制、设置离婚冷静期等离婚劝导措施,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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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