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将于5月12日10∶00—10∶23试鸣防空警报,10∶30—10∶44试鸣防灾警报。 防空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防空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防灾警报:10∶30-10∶33,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10∶40-10∶44,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此次警报试鸣防空、防灾两种信号,时间较长,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熟悉警报信号,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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