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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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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收费引发消费者吐槽与投诉

市消保委将约谈丰巢相关负责人

消费者在丰巢快递柜取快递。

    日前,丰巢快递柜推出会员制并收取包裹超时费用一事,引发了热议。5月10日,本报刊发了《实行超时收费将其推到舆论的风口,丰巢昨发致用户书首次回应》的报道。报道发出后收到了很多读者的反馈。记者昨天从宁波市消保委获得的消息,近期他们将约谈丰巢相关负责人。

    多数消费者: 不认可丰巢做法

    5月10日凌晨,丰巢发表《致亲爱的用户一封信》回应12小时收费时限等问题,称根据数据显示,会员制上线以来,丰巢12小时内取件比例提升了5%。

    不过这一回应并没有得到多数消费者的认可。网友“曲佳新”就给我们的公众号留言,称其因为工作性质原因,在岗时间基本都是12小时,如果加上下班通勤时间一小时,就肯定超过丰巢柜设定的12小时底线了。网友“内心永远十八岁”也表示,自己公司的快递大部分都是在下班后才到,等到第二天上班去拿,肯定是要超过12小时。因此,消费者认为丰巢应该将收费时限适当延长,例如20小时或24小时。

    此外,不少消费者也质疑向用户收费的快递柜,究竟是方便了用户还是快递小哥?读者“纵横吴越”就表示,快递公司通过丰巢已经不用送货上门了,节省的是他们的时间,而非用户的。现在用户不但要自己去快递柜拿包裹,快递柜还要额外跟用户收费,显得很没道理。

    也有网友认为,提高格口运转率无可厚非,但丰巢应该要想办法鼓励用户及时取件,而不是通过超时收费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市民王先生就表示,如果要提高效率,是否可以尝试奖励机制。例如在两小时内取件的给予适当奖励或者优惠。

    事实上,自从丰巢柜推出会员制,并且对存放超出12小时的用户收取费用之后,确实引发了不少相关的举报和投诉。

    记者昨天从12345政务热线平台了解到,最近两天就有不少针对丰巢柜收费的投诉。消费者陈先生表示,快递员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把物品放在了丰巢柜,等他看到物流信息再去拿的时候,已经超过了12小时,需要收费0.5元。他觉得这个费用不合理:“这不是钱的问题,一方面快递没有事先告知,另一方面丰巢又定了一个12小时的所谓免费保管期,有些霸王条款的嫌疑。”

    主管部门: 将进一步规范末端投递

    昨天下午,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宁波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王晓竑。

    王晓竑说:“作为主管部门,我们还是要求全行业进一步规范末端投递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将包裹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且根据《快递服务标准第3部分》,需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投递服务。” 

    此外,他也强调目前邮管局正加强对使用丰巢等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企业的监督。进一步要求他们在投递前要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对于经两次投递后仍不能妥投,需放置在智能快件箱的快件,也需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应予以退件处理。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央向记者表示,之前丰巢和收件人之间是没有法律关系的,快递柜收费的话丰巢要和收件人签一个新的“合同”,一方面运营快递柜的商家要通过书面、口头等各种方式告知受众相关收费事宜;另一方面收件人也要有一个明确反馈,例如在明知收费的情况下,同意快递派件员将包裹放入快递柜中,那么这个“合同”就成立了,快递柜向用户收费就是合法行为。

    “这中间,快递员和用户的沟通尤为重要,一来是确认用户是否同意投柜,二来要告知用户收费事宜。如果收件人确实没有收到过快递员的短信或电话,在发生纠纷时对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告知。另外,如果明确拒绝投柜的,通话录音也是一个比较有用的证据。”孙央说。

    对此,市邮管局也表示,发生纠纷后保存证据,可先向快递企业投诉,如仍然无法妥善解决,可通过拨打0574-12305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

    消保委: 将约谈丰巢柜相关负责人

    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积极征询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力图找出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式。

    目前,宁波市消保委正在和省消保委进行沟通,将在近日约谈丰巢柜在宁波的相关地区负责人,协商一个相对让各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记者 黎莉 毛雷君

    通讯员 刘晓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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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