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城管部门将对违法遛狗行为作出处罚。 发现任性遛狗 可拨打12345或110举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于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协同公安部门开展一次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市民发现任性遛狗可拨打12345或110进行举报。 执法查处将兼顾处罚与教育,对屡教不改、暴力抗法或造成重大损失的,顶格处以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通知公安机关注销养狗证件。 文明遛狗四大标志 戴狗牌、有管控、不闯禁、爱市容 携犬离开犬只准养登记或者临时寄养的固定居住场所,即属于携犬出户行为。 将查处重点管理区内的四类违法行为: 未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 未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犬链超过规定长度、未为大型犬佩戴嘴套、未主动避让他人,或者养犬人将犬只交由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户; 携犬进入犬只禁入场所、区域,或者在临时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和时间内遛犬,不听有关管理经营者劝阻; 市容环卫条例禁止的宠物随地排便行为。 ●小贴士 大型犬:符合肩高60厘米或体重60斤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即为大型犬。 携犬出户,大型犬牵绳长度不超过1.5米,其他犬只牵绳长度不超过2米。 此处的牵绳长度,不是指绳链本身长度,而是指犬只距离牵绳人的活动半径。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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