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限售期几年?限售期内,如调离宁波,需要出售,需要办什么手续?”“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付需付几成?”……昨天,本报和官微刊登甬樾湾启动剩余房源申购的消息后,咨询申购事宜的网友爆棚。 针对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进行了整理,并邀请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专家进行权威答疑。 问题 1 网友:这房子限售期几年?限售期内如调离宁波,需出售,要办什么手续? 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限价房限售期为3年,也就是说,甬樾湾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但是确实因为3年内购房人因工作调离、因病致贫等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限价房的,需经当地住房保障机构批准,并按《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法》(甬政办发〔2009〕8号)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这里的土地收益金的缴纳比例,为房子出售时的市场价与房子的成本价(即购房的成本价)的差额的50%。举个例子,房子购入时的成本为100万元,出售时的价格为200万元,则按照差价100万元的50%,即50万元来缴纳土地收益金。 问题 2 网友:甬樾湾的交易税费是怎么收取的?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首付几成? 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甬樾湾的税费政策,跟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 当前新建商品房购房者涉及的税费中,个人住房印花税是免征的,因此只有契税一项。 目前甬樾湾剩余的573套房源有三种套型大小,建筑面积分别约为72㎡、78㎡、88㎡。当前“90㎡以下的首套房、第2套房,适用1%税率”,也就是说,申购人需要交纳的契税为购房结算发票上成交价的1%。例如,成交价为100万元,所需要交纳的税费为1万元。 限价房3年内限售,3年后出售,则需要交纳税种为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其中,个人所得税,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超过2年,也是免征的。5年以内,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分两种,一种是按实征收,税率为20%;另外一种为核定征收,税率为1%。 限价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也跟普通商品房一样。目前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是,首套房、第二套房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为30%;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60%。 问题 3 网友:落户时间、工作年限、单身人士年龄、房产转让(含征收)年限、离婚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哪一天?关于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的时间界定? 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网友的第一个问题,计算的截止日期是申请受理截止日当日。申请前12个月是指自正式申请受理截止当月(不含)向前连续数12个月。 问题 4 网友:甬樾湾限价房申购家庭人均年收入是怎样计算的? 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甬樾湾限价房申购公告中提到的“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除以家庭成员数。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问题 5 网友:甬樾湾产权人姓名,必须是准购证上的申请人吗? 宁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购买甬樾湾限价房实行谁申请谁购房的原则,即房屋产权人姓名与购买甬樾湾限价房准购证上的申请人姓名应一致,夫妻可以共同申请购房。 申请购房的家庭需参加工作的子女贷款,要求作为共同购房人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经核准可以共同购房: 1.共同购房的子女必须是申请购买甬樾湾限价房申请登记表中的家庭成员,并提供本户的居民户口薄和家庭成年人的身份证; 2.申请购房人与家庭成年人共同签名,同意子女作为共同购房人的申请; 3.共同购房子女工作单位的证明。 售房单位验证后,可直接办理增加共同购房人的有关手续。若原购房人购房合同已办理网上即时备案的,原购房人可持该户准购证和原购房合同,与售房单位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的变更手续,有关证明资料由售房单位存档备查。记者 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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