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以最好的形象、最佳的状态、最美的风景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确保高分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六连冠”,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增光添彩。这是我市冲刺全国文明城市提出的响亮口号。有了“五连冠”的基础,宁波市的文明创建底子是厚实的。但是,越是这样越不能骄傲,越不能轻视。能不能实现“六连冠”,在于文明底色的打造,在于文明素养的提升,而维护这一切都离不开法治约束。 我们期盼所有市民都是自觉的,都是把城市当家园的。但是,并非所有的文明行为都能完全指望道德约束,有力的法治约束才是最终的法宝。所有人都在法治约束的规则里,不出“圈子”,不出“红线”,才能真正实现更加靓丽的文明底色。 在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过程中,必须制定完善的地方法规,让“法治紧箍”戴在所有人的头上。就像我市提出的“一家只养一只犬”的规定,“一家只养一只犬”能够成为约束犬只数量的“铁链子”。这个“铁链子”约束的不仅是犬只,更该是人。因此,要有更加细化的处罚标准,比如,拒不落实的如何处罚?资金上的处罚是其中之一,还可以通过地方法规,编织更大力度的“法治紧箍”:可以将这项规定纳入诚信系统,一旦违反规定,在购房贷款、先进评选、就业就学等等方面就给予一定限制。 再比如垃圾分类的事情,我市也制定了不少奖励性的政策,垃圾积分、垃圾换生活用品等等。但是不文明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这说明只有奖励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处罚,这个处罚的手段就是“法治紧箍”。对于不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的市民,就要让他们感到“法治紧箍”的作用,可以提高“垃圾费的征收标准”,可以惩罚“当一天垃圾清理员”,可以处罚“到垃圾处理企业当一天义工”。 还有就是文明着装出行的问题。夏天到了,一些市民穿衣打扮“随随便便”,有的光着膀子就出门了,有的穿着大裤衩子出入公共场所,有的甚至把睡衣穿出家门。固然这些都只是生活的细节,可是恰恰这些“小细节”可能坏了“六连冠”的“大布局”。对于这些“小事情”该如何实现“大约束”?依然是法治约束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地方法规标准,把所有“小细节”都用“大规则”进行约束。 多设计一些“法治紧箍”,都在社会规则里运行,才能真正实现“六连冠”的美好愿望。当然,有了“法治紧箍”之后,还必须“真念咒、常念咒”,不让不文明的“孙猴子”有当“泼猴”的机会。 创建“六连冠”,文明不能只靠自觉还要靠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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