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思勤 通讯员 陈海侠)26日17时30分,沈海高速公路往上海方向1378公里(嘉兴港区收费站不到200米)处,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货车追尾小车,事故造成两车均不能移动,占据第二车道。 交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得知,追尾一方司机姓汤,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被追尾一方司机姓张,驾驶一辆轿车。事发前,张师傅驾驶轿车行驶在第二车道,行至事发区域时,他突然发觉车辆失去动能,由于第三车道车多,他没能第一时间靠入应急车道。于是,当轿车抛锚在第二车道后,他开始打双闪灯,并迅速翻出三角牌,在车后不到50米的位置摆放好后,立即撤至应急车道。正当其打电话报警求助时,一辆货车直愣愣地撞在了轿车尾部。 货车司机汤师傅则陈述,事发时他驾驶车辆途经该路段时,想从第三车道变道,但相应车道后方有货车在行驶,他就多望了几下后视镜,等他视线收回时,离前方张师傅的车已经很近了,他忙踩刹车已经于事无补,就追尾了对方车辆,自己的脚也在事故中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对于张师傅而言,该条款中的其他要求他都做得中规中矩,只是三角牌放得实在是太近了。”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又有规定,司机开车时须集中注意力,视线应时刻注视前方,不应左顾右盼。汤师傅变道超车时,视线偏离而未及时发觉前方情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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