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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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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吸烟现象怎么管?

鄞州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运动场所张贴禁烟标识。鄞州区卫生监督所供图

    昨日,本报报道了记者走访公园、医院、车站,发现这些公共场所内有不少违规吸烟的情况,眼下又是宁波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关键时刻,这一问题的存在,会对文明城市创建带来不小的困扰。

    那么如何纠正、整改这个现象呢?

    记者从宁波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各地针对这一问题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一些个人和单位做出了相应处理。

    一次夜查处罚个人违规吸烟行为15起

    一直以来,鄞州区卫生监督所十分重视对违规吸烟现象的查处。

    自去年3月开始“蓝盾清风”行动以来,共开出了禁烟处罚单78次。

    5月26日晚上,他们以夜查的形式,开展了“我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的专项行动。

    当晚,卫生监督员分成四组对鄞州区的重点场所进行了检查——

    从对体育场馆的检查情况来看,场馆内多为运动健身爱好者,并未见有吸烟者,但禁烟标识不明显。卫生监督员在明显处张贴了禁烟标识,并要求场馆负责人重视控烟管理工作;

    从对商场的检查情况来看,未见有吸烟者,且商场在明显处贴有禁烟标识;

    从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情况来看,机构内明显位置处张贴有禁烟标识,也均配有禁烟劝导员,卫生监督员要求禁烟劝导员在中午及晚间吸烟行为频率较高的时段,进行多频次巡查。

    不过,在此次夜查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文化娱乐场所的吸烟现象较为突出,包厢内设有烟灰缸,大众舞厅也有走动的抽烟者。

    针对“夜查”中各场所存在的吸烟行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个人吸烟行为15起,单位5起。

    个人违规吸烟的处罚通过社会服务折抵

    除了单纯的处罚、立案外,宁海县还曾处理过一起通过社会服务折抵个人违规吸烟的处罚的案例。

    2018年9月,一名在禁烟公共场所(宁海某娱乐场所)吸烟被查的烟民,由于积极到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做义工被免于罚款,这是宁海县首例个人吸烟处罚因做义工的社会服务折抵的案例,而他的任务就是在医院区域内巡查抽烟情况,如发现有人抽烟要立即上前劝阻。

    记者获悉,违反有关禁烟规定,应当受到行政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自愿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和社会服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安排其参加相应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个人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社会服务,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处罚。

    除了宁海,鄞州也曾有过类似处理。此举彰显了人文关怀,社会服务折抵的推出充分说明了公共场所禁烟监督执法的目的不在于罚,而是通过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更好地为大家创建和谐健康的无烟环境。

    执法时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记者采访获悉,随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入,市民堂而皇之地在商场、医院、车站等抽烟的越来越少了,因此卫生监督员一般重点关注公共场所内的电梯、楼梯、厕所等易隐蔽区域。

    截至目前(2017年7月1日以来),共出动卫生监督8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500余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279起,罚款金额近10万元,其中对个人处罚165起,场所处罚114起。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执法力量仍然不足。按照城市整体烟民数量及场所抽烟发生概率来计算,单纯依靠卫生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执行效果很难立竿见影,与其他先进城市多部门执法成效相比还有差距。

    证据固定有难度。如接到一些市民投诉,发现有人吸烟,或者闻到烟味了,执法人员现场查证比较困难,无形中给控烟执法的执行力带来影响。

    个体处罚落实难。在实际监督执法过程中,对个体吸烟的行政处罚需要当事人的配合,抽烟个人流动性很大,需用当场处罚程序并现场收缴罚款,对方常以没带身份证、没带钱为理由逃避处罚,行政处罚因无法有效完成进一步调查而难以为续。

    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鄞州出现了“烟头奶奶”、一年级女生手绘宣传画劝居民禁烟等老少兼有的文明志愿者,相信通过全民努力,无烟环境和空间会越来越多。

    记者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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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