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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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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未给狗佩戴有效狗牌,有的遛狗未牵绳我市养犬管理执法行动开出首批罚单

执法人员在检查。

    昨天是《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首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于当天早上6点45分启动执法巡查,6点58分,在西门街道翠柏一里82号楼下开出罚单,对当事人陈女士未牵狗绳违法行为,当场罚款20元。

    记者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这份编号为“甬海综西简字(2020)第916号”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我市养犬管理执法查处行动中开出的首批罚单中的一张。

    未佩戴狗牌,回去取,狗留下

    “前段时间就定下6月1日来联合执法了。”西门街道翠南社区专职调解员王伟军介绍,城管西门中队执法队员昨天早早就来到翠南社区,和社工一起,按前期排摸情况进行巡查。

    据介绍,巡查主要采取卡点蹲守和路段巡查方式,针对养犬家庭周边和清晨遛狗日常路线,开展劝导教育和执法查处。王伟军说:“上星期几乎每天都有居民来问狗牌到哪里去领。可见养犬条例发布以后,居民也是高度重视的。”

    “往常清晨是小区遛狗的早高峰,有的由主人带着,也有没牵绳的,有许多狗在小区内活动。”西门中队指导员严广勇说,“今天小区里静悄悄的,狗少了许多,只碰到3户人家遛狗。”

    严广勇对首次巡查格外仔细,远远看到两只泰迪狗快速遛了过来,分别由一老一少两人牵着狗绳,看样子没啥问题。“凑近细看,发现这两只泰迪狗都没有佩戴狗牌。”严广勇军说,“戴狗牌是文明遛犬‘五当心’第一条,我们立马暂扣了泰迪狗,让他们回家拿狗牌。”

    执法队员徐震说:“去拿狗牌的一个是26幢的钱老伯,今年67岁,很配合执法工作,一会儿就把狗牌拿来了。另一个遛狗的是小青年,前不久刚搬来暂住,也很快取来狗牌领走了爱犬。”

    遛狗不牵绳,无有效狗牌,均被罚20元

    巡查中,身着体恤衫的陈阿姨刚下楼就朝执法队员这边走来。“她的身边有两只狗,一只金毛狗,另一只是叫不出名的小狗。”严广勇说,“金毛狗牵着绳,小狗没有牵,说是亲戚临时寄养的,因为体型小就疏忽了。对她重申了养犬管理有关政策后,她马上找来了绳子。”

    陈阿姨因为没牵着狗绳遛狗,接受了现场罚款20元的简易处罚。经王伟军核实情况后,确认她家小狗确属寄养的,执法队员便要求她在遛狗过程中严格做到“五当心”,寄养期间尽到责任,并尽快联系狗主人退还。

    王伟军说:“从我们前期排查掌握的情况看,小区内还有几只土狗没有狗牌,这次巡查没有发现,下次看到就要进行捕捉了。”

    据了解,昨天早上,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多地开展养犬管理执法行动。

    早上5点30分,江厦中队执法队员在天封社区巡查时,发现小沙泥街12弄4号前有居民在遛狗。当事人郑女士养的吉娃娃没有佩戴有效的狗牌,经询问,当事人承认其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依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元。在新典公园,段塘中队执法队员早上6点多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在公园的草坪上遛狗,狗在公园内随意奔跑着,执法队员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提醒市民做到文明遛狗“五当心”

    据介绍,市六区、四县(市)、四园区均已发布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聚焦重点管理区,对辖区养犬情况展开全面排摸,对已登记在册的养犬市民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提醒,针对部分犬患问题突出的小区、市场、广场、健身步道等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我市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携犬出户,需备齐犬牌、犬链、大犬嘴套及清理犬便用具,做到文明遛犬“五当心”,即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犬链符合规定长度,为大型犬佩戴嘴套,狭小空间内主动避让他人,不将犬只交由行为能力限制人,不闯禁入限入场所、区域,做好随地便溺管束和清理。违反以上条例者,将面临几十元至2000元不等的处罚。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霍卫国 崔宁 华骋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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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