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众生相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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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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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骑车撞人后溜之大吉

落在现场的手机让他“自投罗网”

    本报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朱泽 周祺) “你好,我们是交警队的,你的手机被别人捡到了,委托我们还给你。”6月5日,当贵州小伙钟某收到这样一条微信时,先前丢失手机的落寞瞬间转为惊喜。次日下午,他欢欢喜喜去交警队领手机,却没想到成了“自投罗网”。这当中发生了什么?记者了解到,背后是一个“猫抓老鼠”的故事。

    6月5日早晨5点10分,鄞州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到一位董姓市民报警称,自己骑电动车由南往北途经彩虹南路飞越广场时,被右侧新河路上驶来的一辆黄色共享电动车撞倒,肇事者当场跑了。

    民警随即展开勘查,并在距离事发点10米左右的地方,发现一只屏幕破碎的手机。莫非是肇事者逃逸时不小心掉出来的?

    为进一步锁定肇事者,民警回到中队后又调取周边公共视频,同时与共享电动车租赁公司取得联系,请该公司协助调查。果然,种种证据指向这部手机的失主。

    手机丢失后,按常理,失主都会及时去补办SIM卡。于是,民警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用微信添加这个手机号码,巧的是,还真成功了。

    6月6日下午3点不到,一名年轻小伙来到交警队,声称收到民警通知,前来领回自己的手机。“手机拿到了,你还有什么没和我们说吗?比如手机是什么时候掉的,怎么掉的?”民警交还手机的同时发问。小伙不敢再抵赖了,交代了事发经过:“我昨天早上跟别人撞了,手机应该是那个时候掉的。因为刚来宁波,身上也没钱,出了事故挺害怕的,就直接跑了。后来去移动公司补了张卡,塞进另外一个手机里。”

    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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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