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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现场调解,徐惠明(左)获得苏老太的一半遗产。 通讯员供图 |
他作为邻居,照顾独居老人30年,从英俊青年熬到两鬓斑白,没有一声怨言。而今,老人生前申请的宅基地面临拆迁,百万元拆迁款何去何从?16日上午,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上演了一场特殊的法庭调解。 1 邻居帮扶孤寡老人 30年不离不弃 现年66岁的徐惠明是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与同村的苏美云老太是几十年的邻居。 苏老太早年丧夫,无儿无女,一人生活。因为住在隔壁,邻居徐惠明常常帮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家中做了好吃的,也会盛上一碗给老人送去。上世纪90年代初,徐惠明家修房子,见老人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已出现部分坍塌,就干脆将苏老太接到了自己家一起居住。 直到2008年,徐惠明家的房子被拆迁,老徐又出钱给苏老太在村里租了房子并经常来看望老人,每逢佳节,更是细心周到,抽出时间陪老人唠家常。就这样,苏老太跟老徐一家,就像亲人一样相处着,几十年如一日。 这期间,政府组织了一次土地登记,因苏老太的房子早已坍塌,且村里又经过了拆迁重整,种种原因,徐老太变成了无房户。 随着时间的推移,苏老太的年龄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越不方便,2012年开始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于是,老徐与山东经济股份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洪秋国商量后,将苏老太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养老院的费用是每月2000元左右,但苏老太的养老保险不足以支付,老徐便自掏腰包主动补齐了。“添了几千元钱,不多,主要还是老人的养老保险支出。”老徐如是说。 苏老太去了敬老院后,老徐还是经常去看望苏老太,陪老人家说说话,把老人家的生活所需全部安排妥当。“按照规定,老人应由直系亲属送养,但由于其没有亲属,是由老徐送养的,苏老太对老徐也很信任,事情都是交给他做,敬老院如果需要他来,老徐也很配合,对老人的态度始终如一。”洪秋国说。 2 老人去世留下意外遗产 如何处理成难题 2016年,92岁的苏老太去世,老徐按照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又购置了墓地。 由于作为村里无房的孤寡老人,苏老太生前申请过8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建房,让人意外的是,2017年苏老太过世一年后,宅基地被批了下来。因苏老太生前一直是老徐扶养,村里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个宅基地,就拖了下来。今年初,苏老太申请的这个宅基地所在区域面临拆迁,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这笔拆迁款又该何去何从?村里犯了难。 “老人家在世期间与老徐签过协议,约定她的生前赡养及后事处理全部由老徐负责,所有费用也由老徐承担,老人家名下所有财产在其过世后全部由老徐继承。”洪秋国说,当时老人名下只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再加上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老徐也没当回事,这张协议上只交代了相关事宜,并没有签字。 “我们都觉得这笔钱应该给老徐,毕竟是他照顾老人30年之久。但因为老徐不是法定继承人,又没有法律文书,无法直接继承。”于是在洪秋国的建议下,老徐在向有关部门咨询后,决定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3 善心获得褒扬 法院确认老徐获得“回报” 考虑到苏老太长期居住在村里,村民对其情况比较了解,16日上午,江北区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慈城山东村,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苏老太是单身老人,老徐照顾她几十年了,老人对老徐很是信任,什么事都找他办,把老徐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待。”“老徐为苏老太所做的一切,我们也都看在眼里……”现场,山东村的村民们纷纷对老徐的行为给予肯定。 在该案件承办法官张海娟看来,对长者敬爱、对弱者关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江北慈城镇“慈孝文化”的重要体现。 经过现场询问调查,最终法官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苏老太这处宅基地,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按照规定,应规集体所有。但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的遗产。”承办法官张海娟解释道,“老徐照顾了苏老太30多年,时间跨度较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老徐分得一半的遗产。” 此外,考虑到村里的老人较多,为进一步弘扬慈城当地的“慈孝文化”,倡导慈孝行为,苏老太遗产的一部分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凌宇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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