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鑫) 6月16日,浙江省体育局印发《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有序推进体育赛事开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国际性体育赛事以及全省性马拉松、跨省际举办的体育赛事暂不恢复。 不过,这些比赛是可以举办的。《通知》中表示,全国性单项赛事、省级赛事、地方性赛事,可以“有条件”举办。其中,全国性单项赛必须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心、协会等单位主办的全国性单项赛事,赛事承办地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取得当地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体育局职能部门备案。在确保安全管理到位,应急预案方案完备的情况下方可举办。 《通知》中明确,“由省体育局主办的赛事,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需要赛事执行单位与赛事承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坚持统筹兼顾、属地管理,加强与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的配合,取得专业指导和支持。设区市以下单位举办的地方性赛事,则需要由当地体育部门负责,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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