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静 通讯员 永轩)近日,宁波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查处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虚列工资并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该案件涉及779名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被盗用,被申报收入1962万元。 自3月31日个人所得税APP开放以来,宁波市税务局不断加大个税年度汇算申报记录的网上巡查力度。4月初,宁波市税务局发现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处理”平台中出现大量涉及H工程建设有限公司、Z人力资源有限公司、C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身份冒用异议申诉。仅仅4月上旬,平台便收到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超过2万条,涉及申诉举报超过4千人次。针对这些异常信息,宁波市税务局稽查部门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4·13”专案组,全面开展相关调查。 专案组联合当地公安经侦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申报平台的数据进行逐项比对,最终确定779名大学生个人信息被上述三家企业冒用,虚报62276条申报记录,合计金额1962万元,用于虚开发票及分解人员工资少交个人所得税。专案组立即联系当地税务所处理好异议申诉记录,调整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第一时间保护了大学生个人合法权益。 4月份以来,专案组通过企业约谈、资金明细查询比对、下游企业调查等方式,基本查清了3家企业的违法事实。经查,为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3家企业实际经营人叶某违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列人员工资,涉及浙江、上海、厦门、山东、安徽、江苏、江西7个省市,在合计虚列的工资中实际支付工人工资仅900余万元,其余均为支付包工头的工资薪金。除工人工资外,这3家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均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同时,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叶某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7份,涉案金额250余万元。 目前,宁波市税务局稽查部门已将这3家公司的违法线索移送当地公安部门。税务部门提醒,公民应当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一旦发现本人信息被冒用,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企业应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切不可“因小利失大义”,损人亦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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