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日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我市将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21条”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甬返甬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对于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下同)来甬返甬的人员,先赋“甬行码”红码,实施点对点转运,并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前,均须按规定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符合解除医学观察标准的方可解除隔离。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从北京市疫情低风险地区来甬返甬人员,无法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的,先赋“甬行码”黄码,实施点对点转运,送指定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安全有序流动,做到闭环管理、“应检尽检”。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小周期滚动排查、发热病人全周期常态化管理等有效机制,加大对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排査力度,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实验室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接触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和单位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医院、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健康管理措施。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因特殊原因确需前往的,事前须向社区(村)、单位报告,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据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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