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新 “你们说的诚信经营,其实是高抬我了,从我太公卖米给顾客‘多一角’,到我现在做生意,无非是为了让利于民,想得到‘回头客’,这是在我们‘私心’中产生的诚信。”近日浙江老字号“王升大”第四代传人王贤定对记者说的“大实话”,一如他的长相,朴实而敦厚。 说到“私心”,人们总会不自觉地皱眉头。一个总是为私利打小九九的人通常难以被“看好”,也似乎难以指望他们为文明城市创建尽心尽力。但不可否认,日常生活中几乎人人都有为自身利益着想之心,这也是生存所需。显然,有“私心”并不全是坏事,你看,“王升大”后人坦言从“私心”中产生的诚信,不但不令人反感,还有一种不“装”不“作”的可信感。不难想见,如果没有这种“私心”作为“源动力”,“王升大”“诚信惠人、童叟无欺”的经营准则很可能难以延续至今。 倡导诚信经营如此,其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是如此。如在钟公庙街道金家漕小区、白鹤街道丹凤社区,自从鼓励居民“我的地盘我做主”,自己动手绿化美化自家门口的小区环境以后,这些小区不是曾经的脏乱差不见了,就是绿化覆盖率提高了。居民既是美化家园的参与者,又是创建成果的享受者。这种效果,是不是要比为了“迎检”来几次紧急动员、突击整治要好得多?也持久得多? 包括诚信经营等诸多内容在内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需要市民广泛、持续地参与其中,且参与者多多益善。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N连贯”的征程中,如果参与者缺乏源于本真的“源动力”,那么,宣传与动员工作做得再好,参与者的积极性、连贯性以及创建效果也会多多少少打折扣;反之,如果“王升大”式利人利己的“私心”得到鼓励,让市民在参与过程中有持续的获得感,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不用扬鞭自奋蹄”。 其实,我们通常所反感与反对的,是那种损人利己的“私心”,比如经营活动中“捞一票”心态导致的不诚信,不过从长远来看,失信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蠢招”。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许多内容,对市民来说也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比如垃圾分类,眼前不分类确实方便省时,但长此以往,今后不生活在“垃圾小区”“垃圾城市”才怪呢。如果大家出于为了今后自己居住环境更佳、生活质量更高的“私心”而积极分类,由此激发的“源动力”,就足以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 由此看来,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善于发现、鼓励并引导市民这种利人利己的“私心”,对于吸引更多的市民自觉参与,并巩固、拓展创建工作成果,或许有别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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