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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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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215件

养犬管理条例实施首月成绩单出炉

    本报讯(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霍卫国) 《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满一个月,成绩如何?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6月,城管部门执法力量全员出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8次集中大整治,推进常态化巡查执法,发放宣传资料39068份,教育整改不文明养犬行为5431起,行政处罚215件,罚款5490元,捕捉流浪犬934只。

    据了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时,对于未被有效管控、无法现场查明养犬人身份信息的犬只,包括无主、遗弃、走失犬只等,应当及时处理。

    “首先查明犬只是否属于禁养犬只,属于禁养犬只的,即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犬只未办理准养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规定办理,并将当事人和犬只基本情况告知公安机关。”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科科长张国明介绍说。

    近一月来,全市综合行政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及公共设施周边区域拉网式巡查,对执法现场当事人初犯或能当场改正等情形,按照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一年之内三次以上、拒绝阻扰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及其他应当法定严重情形,将实施从重处罚。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多部门联合管理和执法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市民广泛参与、养犬人依法守法,将对全社会文明养犬起到督促作用;对于屡教不改、无视他人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人,将依法予以严格查处。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霍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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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