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记者15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各地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7月16日《北京青年报》 毋庸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但是,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特别是,我国目前的公共养老机构明显供不应求。数据显示,有98.7%的北京市户籍老人在家里,没有住养老机构,或者住不起养老机构。想必这种状况,在各地比较普遍。可见,启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顺应了社会和公众的普遍期待。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就是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这种服务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家庭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此前,各地支持居家养老,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广州率先向8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既让空巢老人免费享受到家政式服务,又解除了子女的后顾之忧。沈阳针对居家养老,提供10项公共服务,并实行医养结合,完善用药报销制度,支持老人家庭内无障碍改造等。 这次,国家层面将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动各地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特别是,有关部门制定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明确了地面防滑处理、安装床边护栏等7项基础类项目和房门拓宽、配置护理床等23项可选类项目,指导各地针对老年人多层次的改造需求,合理确定本地区改造项目内容,明确相应的补贴方式。 可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助推养老服务多元化。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除了要加大公益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外,完善社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发展和支持居家养老、互助养老等模式,尽可能实现政府购买社工上门服务,扩大政府性服务的覆盖面,并与无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良性互动,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让更多空巢和独居老人得到及时照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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