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0年上半年宁波市主要生态环境质量概况。 大气环境 中心城区 8个国控点 空气质量优良率90.1%,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PM2.5平均浓度 25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 PM10平均浓度 40微克/立方米,国家一级标准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 7微克/立方米,国家一级标准 二氧化氮平均浓度 30微克/立方米,国家一级标准 一氧化碳平均浓度 1.0毫克/立方米,国家一级标准 臭氧平均浓度 155微克/立方米,国家二级标准(近几年已经超越PM2.5,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关键因子) 水环境 80个市控以上 地表水监测断面 水质优良率86.3%,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功能达标率92.5%,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 117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 优良率82.9%,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功能达标率91.5%,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 1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 达标率100%,且均优于Ⅲ类水质类别,继续保持优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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