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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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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投资骗局需警惕

    今年7月,一位大妈来到宁波银行某网点,要求将所有的理财产品都取出来转到一张银行卡内。银行柜员发现,由于部分理财产品还未到期,如果现在取出将会导致利息损失。当银行柜员根据工作流程向大妈询问情况时,大妈表示最近她在跳广场舞时发现一个投资的好机会,因此想将所有的资金都存在一张与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上,随时准备购买数字货币。

    出于谨慎,银行柜员进一步核实:准备在哪里购买数字货币呢?大妈向银行柜员展示了自己加入的代投数字货币微信群。据大妈介绍,她需要把钱打入群主的钱包内,由群主帮忙投资数字货币,然后群内参与人员按投资比例分配。银行柜员敏锐地发现此事风险较大,依照章程予以拒绝办理,并告知大妈,通过微信群代投数字货币的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不受法律保护。在银行柜员的劝说下,大妈给女儿拨通了电话,随后女儿匆匆赶来,说服了母亲,并向银行致谢。

    宁波银行提醒大家:数字货币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义进行传销和诈骗。除了案例中大妈遇到的代投骗局之外,还出现过以下形式的骗局:

    类型一:仿冒国外数字货币官网或App 假冒官网的钓鱼网站,诱导用户输入助记词或私钥。还有假冒官方的App以及号称和国外数字货币合作的钱包支付等方式骗人。

    类型二:假冒国外数字货币官方工作人员 在APP或微信上,有些不法分子,将自己的头像及信息换成类似国外数字货币官方人员的样式,以帮助用户解决问题的名义,向用户索要私钥,或给用户提供钓鱼网站地址。

    类型三:传销类代币 很多传销类项目,都打着和国外数字货币合作幌子招摇撞骗。这类项目虽然不会出现向用户索要私钥的情况,但因为其代币没有真实价值,很容易崩盘,从而导致大量用户的资产蒙受损失。

    对此,宁波银保监局提醒: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广大公众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林语秋 郑波 秦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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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