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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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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车辆溅湿路人被罚200元 小惩戒具有大意义

    李万友

    近日,浙江宁波江北区交警部门处罚了一例因驾车快速通过积水路段、溅湿路人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据报道,9月14日下午,江北区一身白衣的石女士正在公交站候车,一辆红色轿车疾驰而过,掀起约2米高的“水帘”,其来不及躲避,从头到脚被淋了个遍。一气之下,她当即报警,警方找到涉事司机,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

    雨天站在路边,飞驰而过的车辆碾压积水溅湿一身,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对此,不少人“大骂一声”了事,并没有上纲上线较真。石女士面对这样的悲催,当机立断报警,司机因此受到处罚,令人拍手称快。

    一方面,石女士善于“维权”,为“沉默的大多数”树立了正确的榜样,此处应多多点赞;另一方面,交警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做事,“肇事”司机因此受到处罚,为此付出了代价,说明“车辆碾压积水溅湿一身”也不能一溜了之。

    往纵深层面看,说明“车辆碾压积水溅湿一身”不止是不文明开车,更是违法违规行为。只不过,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以至于很多人意识不到这一点,进而放弃了依法“维权”。

    回到法律层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而交通运输部编著的《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也指出,“驾驶机动车行经两侧有行人的积水路面时,要低速缓慢通过,不得保持正常车速或加速通过,以免溅起的泥水波及在路边正常行走的行人。”

    这也就是说,文明驾驶不仅是共识,更是法律要求。具体而言,“车辆碾压积水溅湿一身”,既是不文明驾驶,又涉嫌违法违规。

    事实上,查处也是有法可依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说白了,雨天车辆溅湿路人被罚200元,合理又合法,一点儿也不冤枉。因此引发网友热议,越发说明雨天不文明开车很有必要处罚,也就不难想象网友纷纷建议全国推广的根源所在了。

    碾压积水溅湿行人被罚,小惩戒具有大意义。这年头200元不算多,罚款200元也就是象征性处罚而已。但进入汽车时代,遵循汽车文明,既要法规引导,也要日常执法进行倒逼。雨天车辆溅湿路人被罚,就具有警示和倒逼广大驾驶人文明驾驶、礼让行人,尤其在行经积水路面时,要注意低速缓慢通过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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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