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了解到,其委托浙江万里学院课题组所作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来贯彻执行情况良好,民众整体满意度高,表示基本满意和非常满意的高达96.56%。 据介绍,本次抽样调查覆盖了宁波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有效样本5032人,受教育程度和各种职业均有分布,无极端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比较到位,民众认知度较高。有91.4%的调查对象明确表示,其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过对《条例》的宣传活动,同时表示非常清楚和较为清楚地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受访者占比高达97.79%。 调查结果还显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良好,民众整体满意度较高。居住区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健全和比较健全的比例达到了80.51%,绝大多数(87.88%)调查对象表示,居住区域的垃圾房、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和归集点等场所环境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大部分(56.1%)调查对象表示其居住区域实行了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基本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高达96.56%,整体上满意度高。 此外,我市民众垃圾分类意识正逐步增强,大多数(57.17%)调查对象能够将垃圾细分后再投放至不同垃圾桶,绝大多数(94.2%)的民众具有垃圾分类意识,74.7%的调查对象会将可回收垃圾投放至“搭把手”回收点或者将其收集后出售,资源再利用意识正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调查结果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监督管理存在形式主义、执法处罚力度不足等。一些调查对象认为,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步伐太快,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半数以上(58.15%)的调查对象认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处罚力度不足是影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因素。记者 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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