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典型案例》。昨天,记者从团市委获悉,宁波“充分利用检警合作平台有效拓展信息查询广度”做法被列为五个典型之一,在全国示范推广。 2019年12月,由团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等12家单位联合签发了《宁波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办法》,这是全省首个地市级的入职查询机制。 该机制自2020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经过10个月的运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共有72家单位提交查询申请,累计完成查询13892次,查出拟入职人员有性侵害记录1条。 被查出的这条有性侵害记录的当事人姓王,男,1990年10月出生,是浙江省某地中学教师。 2019年11月7日,王某在其办公室内,对两名未成年女学生进行猥亵。同年11月20日,王某因猥亵行为被行政拘留8日,后王某自行离职。 今年1月,王某隐瞒了上述违法记录,到余姚市某中学应聘面试,并与该校初步签订应聘录用意向。5月12日,余姚市检察院接受某中学申请,对23名拟录用人员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发现王某有上述劣迹,王某被不予录用。 记者获悉,我市出台的涉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这一做法通过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了检警合作平台,查询信息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方面,将案件类型在刑事犯罪的基础上,增加了行政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在地域上也从宁波市扩大至全国,有效解决了各地普遍存在的查询范围局限于本地、查询信息范围过窄的问题,防止流动人员异地违法犯罪记录成为监管盲区。 通过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查询,切断了部分潜在犯罪人员密切或单独接触未成年人的途径。同时,我市检察机关对于经查询发现的可能存在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情况,通过加强立案监督,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堤坝。 记者 朱琳 通讯员 施寒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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