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驾照不能用了,不过公司就在前面一点点路,我以为没事,没想到被你们交警查到了!”看着眼前的交警,驾驶人姚某懊悔地说。 近日,江北交警通过前期排摸发现,这位姚姓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的嫌疑。10月14日上午8点半左右,在洪大南路与谢嘉路路口,江北交警大队民警拦截了一辆黑色轿车,当场查获了正在驾驶车辆的“失驾”人员姚某。 经查,姚某在2013年和2018年有过两次酒驾违法行为,已被吊销驾驶证,而且即使没有被吊销驾驶证,姚某的驾驶证也早已超过了换证期限,涉嫌无证驾驶。交警对姚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而且他要两年以后才能再次考取驾驶证。 据交警部门介绍,自酒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总有一些“老酒饱”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继续“顶风作案”。更为恶劣的是,有些人一次酒驾后还要再次酒驾,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后,还要冒着“失驾”的风险继续开车上路。 交警表示,“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无法理赔,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后患无穷。据统计,截至10月29日,全市今年以来已查处二次酒驾458起。 今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各警种联动协作,认真分析研判各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规律,警力跟着警情走,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设点检查和路面清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坚持常态化酒驾整治的同时,集中开展8次专项整治,迅速营造严查严管严处的整治氛围,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交警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提前研判节前节后辖区各繁华商区、餐饮娱乐场所周围交通状况,科学调整勤务,及时发现酒后欲驾车人员,将酒后驾车行为消除在起始阶段。对查获的酒驾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驾犯罪嫌疑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市民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氛围。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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