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11”来了,很多消费者已经迫不及待地下单,等待快递到家。但每年的“双11”也会引发众多的消费投诉,为此,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消费警示,给消费者提供“防坑”指南。 直播购物要记住这三条 据第三方数据机构直播日榜显示,10月21日“双11”预售首日,薇娅和李佳琦销售额分别达到了53.2亿元和38.7亿元。与超高成交量对应的,是不断暴露的约定直播间福利兑现难、收货商品与直播间宣传不符、商品质量难保障、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那么,怎样才能在“双11”直播促销中精准避“雷”呢? 其实也不难,只要记住这三条—— 注意看清隐藏条款。在直播间(网购)下单成交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分辨隐藏条款。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三包”范围,分清权责;仔细查看商品介绍,详细了解营销规则,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分清“定”和“订”,注意“定金不退,订金可退”,下单时慎重考虑不随意。 注意防范低价陷阱。“双11”大促期间,常出现商家以特价限购、超低价等吸引下单,实际可购买数量与宣传不符,拖延发货时间最后“砍单”,消费者费心费力却始终收不到货。遇此现象,消费者应及时向平台方举报,以便电商平台对涉事商家做出相应惩罚。同时,也应注意不被虚假折扣迷惑,不被明显低价误导,选择信誉度高、口碑好的正规商家和平台进行网购。 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留意退换货规则,养成保存购物凭证的习惯,如截图保留直播间促销活动页面、商家承诺图、与商家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下单后要注意跟踪物流快递信息,收到商品后第一时间查看是否与网购页面、直播时展示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损坏或其他问题。 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首先与商家或电商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商家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同时,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在“双11”期间线上线下猛烈促销攻势面前,个人信息保护尤显重要。对此,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享受购物狂欢的同时,一定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 一是网购支付时应选择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货到付款,避免私下交易。 二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接到的退款、网址链接、电话号码等内容要多方核实,谨防钓鱼被骗。 三是在实体店进行交易前咨询时,尽量不要预留真实个人信息,以防泄露。 四是丢弃快递包装前应销毁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或直接将收件人信息进行匿名设置。 无理由退款具体怎样操作? 消费者在验收商品环节,常会碰到商家承诺优惠未兑现、货不对板等问题,也有可能遇上售卖假货或靠小动作套路消费者的不法网络商家,不仅可能造成钱财损失,还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非常头疼。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发生非现场购物售后纠纷时,掌握以下维权指南,依法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无理由退货既适用于网络、电视、电话、邮寄等远程方式的销售,也适用于上门推销、直销等非固定经营场所的销售。 无理由退货的适用期限为7日。收货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天。期限的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截止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 法定4种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形:一是消费者定做的;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已经交付的报纸、期刊。除上述4项法定排除情形外,还有一种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约定排除适用的情形,即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无理由退货时消费者应承担何种义务?一是支付退货运费,若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是保证商品完好,只要不是因消费者的原因造成价值明显贬损的,均属于商品完好。 网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网络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货款。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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