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冬梅 陈先生在宁波鄞州一家公司工作。今年9月,他母亲突患急性心脏病去世。陈先生和全家人料理完母亲的丧事,才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母亲曾在银行存了一些钱。之后,陈先生和妹妹一起找到了他母亲的两本存折,却不知具体的密码,问其年迈的父亲,老人家一脸迷茫。由于不知密码,如何将母亲的钱取出来成了一件难事。 11月16日《宁波日报》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有着与陈先生一样的烦恼,亲人突然离世,只知其在银行里存了钱,却不知具体情况,不知道密码,不知道存了多少。还有一种情况是,老人自己年岁大了,遗忘了“曾经有存款”,子女也不知道“老人有遗款”。不少“遗留存款”成为“支取遗憾”。 生活中这样例子还真不少。远了说,据当时的《武汉晚报》报道,2015年8月10日,武汉一位七旬老汉因为母亲去世,留下一本存折,但是不知道密码,多方取款仍无法取回,无奈放弃了1800元遗产。近处说,近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赴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进行了实地督查。发现当地公证机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导致群众7个多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无法取出“遗留存款”。 领取“遗留存款”,从安全角度来说,确实需要谨慎。但是,作为银行更应该想办法做到“轻松方便”,而不应该是“难于登天”。目前来看,需要提供的资料很多,比如需要“继承公证”。而“继承公证”对程序与证据有着严格的要求。这就让不少逝者亲属遭遇了类似证明“我爸是我爸”的困境。 数额较大的“遗留存款”,无论多难,市民都会想办法支取。而对于数额不大的“遗留存款”,一些市民因为不想麻烦,或许就会放弃了。我还关心这样一个问题:还有一部分遗产是无法发现的。这些存在银行的财富最终干啥用了? 因此,需要从制度层面,让“遗留存款”实现支取轻松方便。没有密码的,只要证明是亲属关系,银行就应该提供便利;“老人遗忘的存款”,经过一个周期之后,银行应该承担提醒义务;对于需要办理“遗产公证”手续的,则不能“教条到底”,需要畅通办理渠道,简化办事流程。 “遗忘的存款”,不能成为“永远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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