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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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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未上牌挖掘机 全省首例

    本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王巧玲) 昨天,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住建部门在海曙区鄞奉路某建筑工地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查处了工地内两台未登记上牌的挖掘机。机械业主立即整改,现场进行了信息登记和标牌申领。对该工地未严格履行把关职责,涉嫌使用未登记上牌机械,有关部门已立案调查,进一步核实后将会依据新修订的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每台1000元予以罚款。这是全省首个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编码登记的处罚案例。

    最近,我省对大气条例和机动车条例进行了修订,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要求,加大了对未按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规定实施OBD联网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上月起,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住建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秋冬季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行动。

    昨天上午的专项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在现场进行了柴油机械的尾气排放抽检,检测结果显示,均达到禁用区内的排放限值要求。

    据介绍,我市目前已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在3.2万辆左右,而实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远在此之上。虽然非道路移动机械总数不如机动车,但排污量较大,许多还冒着黑烟,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已接近机动车排放量。

    “据估算,一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几十辆甚至上百辆小汽车。”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本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主要是针对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而展开的,今后将逐步常态化。他还呼吁,尚未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要尽快做好登记上牌,工地管理方用好“工地管理”小程序,做好机械入场把关,禁用区内的机械可联系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排气自查,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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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