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胡幸年) “即使是这么小的事情,他还是这样认真、耐心地帮我处理,让我在这个寒冷的冬天觉得很温暖,也让我这个新宁波人感受到这座城市的美好。”12月14日上午,宁波交警官方微博接到一名网友“举报”, “点名”向帮助过自己的民警表示感谢。记者了解到,被“点名”的是鄞州区下应交警中队民警谢瞻魁。 该网友姓张,安徽人,来甬工作10多年了。当天记者与她取得联系,得知一个温馨的故事。11月23日下午4点,张女士将汽车停放在潘火街道一小区附近时,不慎被一辆电动自行车剐蹭。“对方觉得我挡住了他的去路,通过114移车热线联系我,我5分钟就赶到现场了。”她告诉记者,当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推着电动自行车,紧贴着车身通行,造成她的汽车右侧前门处油漆被蹭。 责任很明确,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对方态度非常差,拒绝道歉并承担责任,口口声声称“车子是我剐蹭的,但我就是不会赔钱”,甚至想一走了之。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报警。 下应交警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由于张女士停着的轿车是被推行的电动自行车剐蹭,不属于交通事故,本该直接移交给潘火派出所,若调解无果,通常就只能走民事诉讼维权。 张女士觉得,这么小的一起事故,责任清楚,若是走民事诉讼,太过麻烦了。于是,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交警中队咨询,接待她的是民警谢瞻魁。 “你先别急,我帮你查一下。”谢瞻魁在仔细了解事故经过后,当即帮她联系了电动自行车肇事者,并约对方次日到交警队处理事故。 第二天下午2点,肇事者如约前来,与事发时的态度一样,他依然态度强硬,表示坚决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车子是你剐蹭的,那么责任就必须承担。”见此,谢瞻魁开始耐心地做对方的思想工作,并摆事实、讲道理。经过一番劝说,对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同意承担赔付责任。 “我开车4年,这是第一次出交通事故。坦白说,遇到这样蛮不讲理的肇事者,挺憋屈的,但一开始心里确实没底,觉得民警未必会关注到这么小的案子。大概也是因为这样,对于民警的帮助非常感激。”张女士说,时隔大半个月,她始终惦记着这件事,总想找个法子表达谢意,最后就想着不如发微博点赞。 当得知张女士在微博上“点名”感谢自己时,谢瞻魁表示非常意外。“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其实事故调解我们日常都在做,碰到类似的情况,每一个交警都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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