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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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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到底” 是对造谣者的最好惩罚

    江德斌

    杭州女子吴女士(化名)取快递时遭偷拍并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当事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获受理。14日,吴女士发微博称,自己拒绝接受嫌疑人郎某某、何某某及他们亲友的道歉。对于前述两人的刑事责任,她将“一追到底”。

    12月15日《南方都市报》

    众所周知,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互联网时代,谣言的传播速度极快,一旦扩散后,就很难彻底清理掉,会在网络上留下痕迹,对当事人的伤害很大。本案亦是如此,“出轨快递小哥”谣言被传播后,给吴女士的生活带来很大麻烦和困扰,而在警方发布通报后,吴女士被所在公司劝退离职,没有了工作和收入,后来她本人亦出现抑郁症状,导致在经济和精神方面均蒙受巨大损失。

    显而易见,最初吴女士要求造谣者道歉和赔偿损失,乃是合理正当的维权措施,亦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其后,造谣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日,亦在网上公开道歉,可道歉缺乏诚意,又拒绝赔偿,导致吴女士的名誉权难以得到恢复,经济损失亦没有获得弥补。而且,造谣者的代价很低,拘留出来后照旧开店、工作、交朋友,社会活动未受到影响,与吴女士找不到工作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这起网络谣言案件里,造谣者无大碍,受害者反遭遇“社会性死亡”,所蒙受的损失更大,这显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结局。因此,吴女士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充分表明依法维权、严惩造谣者的坚决态度。由于此次网络谣言事件证据完整、清晰,造谣者的违法行为,符合相关刑事处罚标准,已经给吴女士带来严重伤害,希望法律能给吴女士一个公道的裁决。

    近些年来,网络谣言泛滥成灾,很多人都遭遇过被造谣、网络攻击,以致蒙受名誉和经济损失。依法打击和遏制网络谣言,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乃是司法部门的职责所在。受害者也应积极维权,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向造谣者伸张权益。让造谣者承担应有的法律代价,提高其违法成本,方可起到震慑效果,以警示社会大众要谨言慎行,不要捏造和传播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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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