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宁筱珉) 近日,全国首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在宁波落地起保。这一保险以省、市政府对外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Ⅱ级或Ⅲ级应急响应作为基础参数,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传染病病种等保险参量确定赔付触发条件。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最高赔付额度分别为1.2亿元、6000万元和2000万元。这是宁波助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创新实践探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讲话精神,宁波依托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示范平台优势,通过财政资金前端引导,辅以市场化保险机制,探索在财政支持下,运用商业保险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机制。 据该产品承保单位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保险创新发展部总经理介绍,这一保险产品以指数保险作为保险模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此次新冠疫情,只要触发响应应急条件后,保险公司就要启动赔付程序。 宁波市财政局金融处张凯奇介绍说,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根据“低起步、小切口、全覆盖”的设计思路,保费初步按照全市常住人口(约850万人)每人一元出资测算,以较低初始投入稳妥起步,资金最高放大倍数约14倍。宁波市财政局统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支出,一方面实现了保险赔付资金财政部门一个口子进出,可全部用于平滑财政支出波动;另一方面赔付资金统筹使用,更有利于突出保险项目的整体性和公平性。作为国内社会治理领域首款赔付与应急响应联动的保险产品,可有效平滑财政年度资金预算波动,分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助力政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从而从整体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宁波助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创新实践探索。 下一步,宁波将逐步建立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保险格局,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治理水平,助力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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